近年来,高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抓手,创新构建“编制化管理、信息化服务、分类化培训、规范化运行、常态化监管”五维工作体系,帮助65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形成“安置一人、稳定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应。
一是“编制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摸排调查,全面了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和未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结合各单位实际和就业资金支付能力,按照“因事设岗、按岗定人”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性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人员限额,对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性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情况实行“编制化”动态管理。
二是“信息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就业援助人员的相关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进行备案登记。及时对申请就业援助人员的家庭成员、就业状况、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对象信息库管理,做到台账清、对象准、信息明。
三是“分类化”培训。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职业需求,分类施策、分层施教,对公益性岗位人员适时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参加SYB培训,并为其提供不少于2次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更新就业观念,消除依赖心理,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为实现再就业打好坚实基础。
四是“规范化”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公益性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健全和规范人员进出管理机制,通过申报登记、资格核查、公示监督、岗位录用、建立台账的程序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无专业特长且家庭困难的就业援助对象。实行公益性岗位“能进能出”的良性运行模式,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或调整到其他岗位,对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用工单位考核差的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是“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明确人社、财政、审计等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及时建立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内控管理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权限,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对公益性岗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坚决防止虚设岗位、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现象的发生。